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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条,重庆放大招!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时间:2023-08-19 08: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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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重庆发布8月15日消息,今天,《重庆高新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出台,明确将进一步发挥重庆高新区创新资源优势,提升产业能级,促进重庆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


【资料图】

十条《措施》具体包括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智能标杆、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标杆、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引导辖区内企业形成制造业产业生态圈等,条条都是干货,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最高一次性奖励可达500万元。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方面

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对新认定与复审优秀的市级研发机构,包括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独立法人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业设计中心等,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每年不超过60万元。

支持制造业企业创建智能标杆方面

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入选全球智能制造灯塔工厂、国家智能标杆工厂、重庆市创新示范智能工厂、重庆市智能工厂、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方面

支持工业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场景和新模式应用,通过采用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和设备,推动智能制造能力提升。

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其设备实际投资(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补助,根据企业营收增长情况,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方面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支持工业企业进行节能、节水、清洁化和环保技术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其设备实际投资(含融资租赁)的20%给予补助,根据企业营收增长情况,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措施》还明确引导辖区内企业形成制造业产业生态圈,即对辖区内通过原材料、产品、专业咨询、信息化服务等方式带动辖区内非关联企业进入产业链和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实际采购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将按照采购额的1%给予奖励,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有融合创新资质的企业首次升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专精特新企业通过高新金服向银行取得贷款,《措施》对按照当年LPR平均数的5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期不超过两年。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对获得前述较低金额奖励后又可获得更高奖励的企业,就其中差额予以补足。对迁入高新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对制造业企业通过改扩建等措施新增项目,提升亩均效益,亩均效益同比增长达50%及以上且超过全区平均值,《措施》将以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按照亩均增速比例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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