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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资料图)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后,我们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半年度报告格式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
全面、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6 月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
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此页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确认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董事签署:
姚国锋 范其海 冯鲁苗
宋 涛 沈科昱 谢清青
葛攀攀 朱 艳 张 健
监事签署:
余 瑾 杨权华 刘时坤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杨相益 戚元庆 金 昌
张 婧 石 丹
时间:2023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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