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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鼓励旅行社“引客入锡”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时间:2023-04-26 10:51:1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锡林郭勒盟鼓励旅行社加大客源市场开发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鼓励旅行社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吸引更多盟外游客到锡林郭勒盟旅游,提高锡林郭勒旅游知名度。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合法经营的盟内旅行社及盟外旅行社驻锡林郭勒盟分支机构积极招徕客源,对接待盟外游客人数达到800人次以上的,且所接待的盟外游客在锡林郭勒盟境内停留不少于3天2晚、游览A级以上景区不少于2个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对年接待量排在前5名的旅行社,按照名次由高到低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年接待量达到800人次以上,但未进入前5名的旅行社,按照每接待1人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旅行社奖励上限不超过10万元。对年接待游客量排在前10名的旅行社,在下一年度客源引流、互游计划方面的旅游推介活动上给予优先推荐。

《若干措施》明确,对组织游客观看室内情景马剧《蒙古马》的旅行社,享受协议票价优惠,同时按照每组织1人奖励10元的标准给予额外奖励。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2023年度人数统计自政策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后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政策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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